悲剧发生
阿杰是周口淮阳人,常年在外从事装修工作,2013年12月15日,阿杰受雇于张某,到张某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福都时代广场的门面房处进行装修。阿杰的家人诉称,2013年12月16日上午,阿杰误将张某装在冰红茶饮料瓶内的油漆稀料当作冰红茶饮用了一口。当时,阿杰发现味儿不对后立即吐出饮下的东西,但还是咽进去了一点儿。一个小时后,阿杰出现了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然后阿杰去就医,但最后还是因急性有机溶剂中毒、消化道出血、多脏器功能衰竭而不幸死亡。
责任之争
“明明是油漆稀料,为什么要装在冰红茶瓶内?而且冰红茶瓶体本身就是红色,外面又不做任何警示标志,很容易让人误
以为是饮料,根本分辨不了。”阿杰的家人认为,雇主张某用冰红茶瓶装稀料是最大的失误,因此他应该对阿杰的死承担全部责任。此外,他们还认为,张某存在另外一个失误,那就是在阿杰误食稀料后没有及时带他就医,从而错失了最佳医疗时间。阿杰的就诊记录显示,他最先是去当地一个诊所就医,被要求喝了一些葡萄糖进行观察,10个小时后才被转送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急救。
而雇主张某则辩称,阿杰的家人所诉不实。张某说,自己是把稀料装在了冰红茶瓶内,但是阿杰是个专业油漆工,他对油漆的调和和稀料的性质应该非常了解,且稀料气味刺鼻,阿杰应该拧开瓶盖就能闻到,按常理他不应该饮用。“发现他喝了一口后,我就让他去医院,但是他说没事,自己都吐出来了,然后继续干活。直到一个小时后,他呕吐、肚子疼,我们才一起去看医生,我估计他自己也没想到稀料毒性那么大,疏忽大意这才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事件结果
中牟县法院八岗法庭经审理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本案中,阿杰受雇于张某从事门面房装修,张某支付阿杰一定的报酬,二者之间已经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阿杰在工作中因误食稀料而中毒死亡,其死亡原因与张某用冰红茶瓶装稀料,并不在瓶身做警示标志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阿杰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常从事油漆工作,应该对稀料作出辨别,特别是对装修现场不属于自己的饮料应保持谨慎和警惕,故阿杰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雇主张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40%的责任,赔偿阿杰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6万余元。
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