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一天,美梦还没做上,耳边就响起隔壁工地上轰隆隆的机器声……
夜查:监察人员“恨没有三头六臂”
墙上时钟刚刚跨过夜间10时,投诉电话的铃声就开始响了起来。“我住在九都西路天津路口附近,旁边‘加州1885’的工地还没停下呢,你们快来看看吧,吵得根本睡不成。”
记者和涧西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迅速前往。路上,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如果工地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的话,夜间10时至次日清晨6时是不允许施工的,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夏季到来,夜间气温舒适,工地都普遍存在夜间施工的问题。“我们在这个时间值班,有时候忙起来恨没有三头六臂。”一位值班员介绍说。由于人员有限,每天两人值班,接到报警电话后,需要前往施工工地现场取证,并下达停工通知书,为了方便接听电话,他们还专门公布了手机号码。
“最近天气热,很多市民开始开窗睡觉,投诉增加了一倍多。”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投诉时段集中在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2时,这段时间内,平均十分钟就有一个投诉电话。话音刚落,10时15分,第二个投诉电话响起。
现场:施工吵得居民难以入睡
10分钟后,记者来到位于九都西路和天津路交叉口的加州1885项目工地,工地入口处黑乎乎的一片,一辆装满沙土的大型卡车呼啸着开了出去。很远就能听到机器的轰鸣声,在一盏巨大射灯的照明下,二十余名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浇筑混凝土,鸣笛声、机器声、水泥罐车的呼啸声、振动棒的搅拌声,在夜晚格外刺耳。
投诉人孙先生住在离工地仅30米远的居民楼上,他说,小区老年人很多,噪声吵得大家都睡不着觉,不得已才打电话投诉。
“已经连续好几天了,一来查就停工一会儿,等人走了,又偷偷接着干。”孙先生表示,怀孕5个多月的老婆,一个星期都没有睡好觉了。“昨天(12日)凌晨1点多,工作人员刚走,老婆和老人刚刚睡着,又开工,大家不得已出来,围了运土车,刚好一天,今天又开始施工了。”
奔波:一个工地一晚上要查三四次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可下达的《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却无人接收。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所有工人都表示,自己就是干活的,啥也不知道。不知道这是什么项目,不认识项目负责人,也不知道晚上需要停工。
无奈之下,涧西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拨通了加州1885项目李经理的电话,再三沟通后,李经理承诺:“我们打(混凝土)到11点就停。”
11时05分,工地停工,恢复了平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7日至11日,已经连续5天接到该工地的投诉,工作人员来了七八次,通知书也下达了五六份,但因为没有强制执行停工的权力,只能劝说,并等至停工再离开。
谁料,11时50分左右,投诉加州1885的电话再次打来。工作人员只得再次返回。“这样的状况经常发生,一晚上同一个工地的投诉需要出查3至4次。”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探因:多种原因致夜间施工噪音难禁
夜间施工为何难管?
记者从洛阳市环保局了解到,管理规定的矛盾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规定:“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举报电话为12319。”而后,政府办2013年32号文件,又将这一问题交给了区政府。
“法规有出入,到底应该谁来管呢?”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还提到,除了“打架”的文件,“渣土车白天禁止上路”的规定才是夜间清运土方的主要原因。
根据要求,晚上8时之前实行交通管制,渣土车不得进入市区,而夜间10时以后,工地不能施工,每天运送土方的时间只有两个小时。“土方清运不出,后续工程就无法开工。”该负责人称,同时,一些工地为了赶工和享受夜间不堵车“多拉快跑”的便利,夜间偷偷施工。
一位在建筑行业有十多年经验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基本上所有的工地都知道夜间10点以后不能施工的禁令。原因就是利益驱动,因为建筑合同上往往要求施工方要在一定时间内完工。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工程工艺,需要施工的连续性,白天没有干完,就要在夜间继续施工。比如,混凝土浇筑,需要连续十多小时作业,而如果中途停工,就会造成建筑质量安全隐患,必须重新浇筑。
难题:环保部门缺乏强制停工权力
“其实,我们到达现场后,也只能是劝说,下达通知书,立案处罚。”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流程是:现场取证后,只能采取劝说或立案处理两种方式,立案后由市环保局法规科进行行政处罚,自决定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未缴罚款,送法院强制执行。
但这并没有赋予工作人员强制执行停工的权力,也就是说,工地不听从劝说,执意施工,工作人员除了罚款,无计可施。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环保法》中,赋予环境监察机构暂扣夜间施工工具的权力,但怎样执行,如何保障,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可行办法。
那么,处罚能不能让噪声停下来?根据噪声法规定,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未按照规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这对开发商来说,工期延期一天的费用远远高于夜间偷偷施工的处罚。下达处罚决定单,开发商拒交罚款也是常事。据了解,升龙城欠缴罚款40余万,加州1885欠缴罚款也有近30万。这比起动辄上千万的工程款来说,并不算什么。
此外,取证难也是一大问题。据郑州装修网小编了解,洛阳市区共有5处建筑工地安装了噪声自动监控系统,可以实现24小时自动监测,并通过无线信号报警和保存证据。“一台设备价格在20万元左右,资金保证不了,无法给所有工地都配备这种装置。”涧西环保分局负责人表示。
建议:保障强制执法权
针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现象,洛阳市噪声监管所的专家表示,环保部门如果能与住建部门联合起来,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合作,并完善法律法规,保障监察人员的强制执法权,赋予强制停工的手段,并且建立像110一样的市区、街道联动的夜间执法联动机制,就可以加大夜间对施工噪音的打击力度;同时,征集资金,进一步在投诉较多的建筑工地推广24小时的噪声监管设备。
涧西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建议把夜间施工计入档案,连续违规的次数应和施工资质相结合。比如,连续被证实违规施工7天,施工资质下降一个等级。
他山之石
北京:夜间施工要给居民经济补偿
2013年7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要求,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施工,必须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6点间进行施工,经过批准之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要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香港:高额罚款控制噪音
《香港噪音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港币10万元(约相当于人民币8万余元);经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0万元,而无论任何情形,继续犯罪则可按犯罪期间处罚款每日港币2万元。
新加坡:翻倍罚款,法庭立案
相关规定的处罚除了当场立即停工外,需要追加大约1万新币的罚款,相当于人民币5万余元。第二次罚款是翻倍,第三次再翻倍。如果再被抓到,环境局会去法庭控告项目负责人,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