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月10日后非住宅房屋将开始征迁
郑州市农业路建高架,前期咋拆迁?昨日,农业路沿线开始贴出《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先拆除非住宅房屋。
郑州装修网从金水区征迁部门了解到,10月14日至10月19日为拆迁宣传动员、分户评估阶段。10月20日至11月9日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搬家及兑付阶段。11月10日以后,将进入被征收房屋拆迁、清运阶段。
此次的征收范围,是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规划区域内,涉及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此次拆迁安置的地点为两处,分别是非常国际二期(中州大道与林科路交叉口西100米)、曼哈顿金融广场(金水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东200米),均为现房。原则上,安置房建筑面积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应安置的建筑面积。
【进度】中原区征迁方案近期公布
金水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被征收人如果在11月9日前签订协议,并在11月9日前搬迁完毕,空房验收合格,便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而11月9日后才签订协议,或者11月9日后开始搬迁,将不再享受任何奖励。
根据最新规划,农业路快速工程西起西三环以西雄鹰东路,东至中州大道以东金源西街,全长12.9公里,涉及金水、中原两个区。
“金水区范围内的农业路沿线,写字楼、商业楼盘、政府单位楼院等比较多,居民住宅也很多,征迁工作量非常大,所以我们决定分期实施征迁。”郑州市房屋征收拆迁项目部一位负责人说,目前金水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征迁标准,还处于研究制定阶段。而中原区范围内的农业路,两侧居民小区则较多,目前征迁方案已制定完毕,正提交中原区政府审核,预计最近一段时间会向社会公布。
【提醒】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金水区征迁办提醒说,从10月14日征迁决定作出之日起,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将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征收现场办公地点为世纪星酒店8015房间,位于农业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如果被征收人不服决定,可以从征迁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