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类民生服务“奇葩证明”被禁
今后,在办理相关事项时,这些证明和材料不用再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
证明 涉及的民生服务事项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处所的设立审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因公出国(境)政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健康状况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
计划生育证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外地进郑企业人员登记。
无债权债务证明
科级及以下因公出国(境)政审。
工作调动表
受理市外转入正规人事档案。
外伤证明
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
户籍证明
工伤人员享受定期待遇资格调查。
单位介绍信
单位专管员查询本单位人员参保信息、开具本单位人员参保证明、郑州市企业办理“三无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市场不良行为、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及办理其他有关企业及其人员资质资格等。
诚信证明
外地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信用登记。
同意骨灰取走证明
烈士陵园骨灰取走手续。
与已故人员关系证明、其他子女同意补证声明等
烈士陵园骨灰迁出手续、烈士陵园墓地管理流程中补证手续、烈士陵园墓地管理流程中变更持证人手续。
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证明
危险品运输车辆新车登记注册。
中型以上客车备案证明
中型以上客车补领、换领牌证。
以后发现其他不必要证明,还将继续处理
据市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的14类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大多数是政府部门自身应当履行的监管职能、职责,交由当事人承担的。以后如果发现其他民生服务事项中存在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政府还将继续做明确处理。
如果市民在办事中再遇到有关部门、单位要求提供不必要证明的,《通知》明确,可以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88、67887372。
另外,自10月22日起,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部门和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不得再依据规章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增设办事前置条件和办事环节;正在实施的,要根据《通知》精神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清理取消结果。
监察部门将追究不作为行为的责任
“奇葩证明”被取消了,老百姓自然拍手叫好,但改为由有关部门核实、征询后,怎样保证办事效率呢?对此,《通知》明确,确需有关证明和核实有关情况的,由相关部门或者民生服务事项办理部门直接征询对应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并且要求接受征询的部门和单位当天予以回复,避免拖延。
此外,郑州市各级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懒政、怠政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继续实施增设的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要求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或逾期回复征询请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