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巩义市第四初级中学多功能厅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第四初级中学多功能厅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6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第四初级中学;
建设规模:多功能厅内部装饰改造550㎡;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60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5年8月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8D会议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魏克、李晓飞、刘秀琴、李长增、刘光霞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938501555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