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报》连续刊发了“郑州‘黑停车位’调查”报道,引发市民热议。3月31日,郑州市停管中心金水大队、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丰产路街道办等部门,对河南省人民医院附近非法停车场进行了查处。4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附近,发现违法收费人员“重操旧业”了。
3月31日,相关部门去查黑停车场时,违法人员的态度相当嚣张,指着交警的鼻子骂,完全不把警察、法律放在眼里。那么,清明节一过,黑停车场重新开工,就不难理解了:当面都不怕你,执法人员走后,怎么还会藏头露尾。
违法了,胆气还能这么壮,真是怪事儿;更怪的是,这么多部门,竟然对黑停车场一点“办法”都没有!一会儿说,违法人员钻了法律空子;一会儿说,要多部门执法,需要一个牵头的。结果呢,“法律空子”模棱两可,所谓的牵头执法,没有一个想冒头的。
理由不必找那么多,从根本上来说,是不想管,是不为也,非不能也!《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规则,做好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但同时也规定了,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谁来牵头,这不一目了然吗?
基本上,《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考虑到了种种情况,赋予了执法部门充分的权力,责令改正、罚款,只要执法部门监管得力,严查、严管、严罚,没有哪一个黑停车场能吃得消。违法人员围堵车辆,阻挠执法,有妨碍公务罪在那等着呢,执法部门怎么可能让违法人员压一头呢?
郑州装修小编认为,归根结底,想铲黑停车场,先治监管不力。监管不力,如何处罚?《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由此看出,恐怕不是违法人员钻了法律空子,是执法人员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