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围墙是属于全部业主的公共部分,不能私自占有,最近,据郑州装修网小编了解到,郑州管城区一小区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私自拆盖围墙据为己有。
●案情回放
“法官你看,这就是王某某的违规建造,把小区围墙都给拆了,修了个台阶,都盖成自己家的,简直太过分了!”郑州市陇海东路某小区内,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刚到达现场就被申请人及其亲属拉到了被执行人家门口。矛盾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4年年底被执行人王某某通过二手房交易,在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房产,并与2015年将位于自家北部的小区公共围墙(栅栏)拆除,后经辖区派出所、区教委、社区督促,恢复原状。之后为了经营方便(用自己住房自办了房屋中介机构),在未经区教委物业方和小区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王某某又趁夜晚擅自将小区的外围墙(栅栏)拆除,并将背面卧室的窗户打开改造成正门,还搭建了一段水泥台阶,延伸至街道。另,在房屋南侧阳台打开了一条通道,且将正常出入的一楼东户家门封闭。王某某的做法对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造成了影响,且引起了部分业主的强烈不满,多次劝阻无效,业主薛某、于某、姚某等五人将王某某告上法庭。
该案经过两审终审,王某某被判将非法所建的铁栅栏拆除,封闭打通的通道,把小区居民楼通道恢复原状。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对判决书内容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均没有回应,电话不接,到其家中找了多次始终没见到被执行人,向王某某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也被退回。
2017年5月22上午,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就在小区内,立即再次前往该小区,试图协调纠纷,但协商半天,对方不以为然,无奈之下执行干警遂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至法院。随后,执行法官告知王某某法院判决书已生效,其应该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主动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就会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一边在为王某某普法的同时,一边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开导下,被执行人王某某强硬的态度终于有了好转,承诺会在三天内将通道打通。
●最新进展
近日,王某某已基本将通道恢复原状。申请人表示能理解王某某的行为,对王某某的知错能改的态度也表示认可。据郑州装修网小编了解到,接下来,执行法官也会继续敦促王某某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直至完全履行完毕将小区通道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