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
因一台冰箱身心俱疲
郑州装修网了解到,谈及这两个月的遭遇,郑州市民王女士直言不仅身累,而且心累。去年五一,她在某商场曼哈顿店看上了一台冰箱,“卡萨帝的,整整2万元。”价钱虽高,王女士还是订了下来,“这是高端品牌,又是在卖场买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呗。”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价钱有了,货却出了问题。由于新房在装修,订过冰箱后她并没有让送货,直到今年2月份。
2月28日,新冰箱到家了。王女士对外观很是满意,塞了一冰箱的东西,“准备请朋友来燎锅底儿。”可不管咋摸索,冰箱的温度一直降不下来,最低也就是21℃。锅底儿没燎成,冰箱里还坏了一堆的海鲜等食物。
请教了一圈儿也没搞定,她只好请来售后人员。售后人员检查发现,冰箱制冷系统居然少了一根焊接铜管。
经过一个月与的协商沟通,4月4日,终于换了一台新的。可这次王女士还是认为有问题,“包装薄膜和泡沫十分粗糙,和第一次送的那台根本没法儿比,并且冰箱的侧壁还有剐蹭的痕迹。”
鉴于第一次的事故,王女士越想心里越犯嘀咕,“这会不会是翻新的呢?”
【讲述】
一台是“残疾”
一台是“麻子脸”
在王女士家中见到了她的“新”冰箱。箱体的薄膜起了很多气泡,边缘翘起。里面的泡沫排列也不规整,蓝色胶带粘贴松散。一侧箱体薄膜上有擦痕,薄膜下面有黑色印记。
从王女士提供的手机照片上,第一次冰箱的“产品(用户)故障鉴定单”显示,初判故障为“少一节铜管”,故障原因判断和故障原因为“工艺口铜管断裂”。
也就是说,第一次给王女士送的冰箱就不可能制冷,“是个先天残疾”。而第二次送的,王女士认为“实在不好看,就是个麻子脸”,甚至还有可能是翻新机。
“卖给我一台坏的冰箱,还让走这个程序那个程序的,折腾一个月就换一台这样的?”王女士说,“这次再想调换,拖来拖去没人管了。大商场大牌子有时候也不能全信啊!”
【陪办】
店长王凌清解释说,家电和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卖场只是一个销售商,产品出现问题,需要退款或者调换,消费者都得先找厂家售后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对于退款或者调换的期限问题,王店长表示,有的厂家是按货到的时间算起,而店的规定是从购买之日起算。因王女士的冰箱是去年五一交的钱,不管送没送,都已经开始计时,所以早就过了退款期限。即使在退款期内,要想退款也得先找厂家售后出鉴定报告。
随后,又联系了客服人员。郑州区的负责人回复称,第一台出现质量问题确实不应该,但至于在哪个环节出现的、是啥原因,还得做进一步调查。王女士第二台冰箱出现的外观瑕疵问题,责任现在也还不好界定,“运输和配送是由卖场来做的”,但不管怎样,都会与王女士协商,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不管是谁的原因,不能让消费者吃亏,送保、补钱,甚至协调卖场调换都行。”
【律师】
消费者可申请调解
或提起诉讼
对于此事,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给出了解读。李律师称,王女士购买冰箱后,发现冰箱出现“少一节铜管”致使不能正常制冷,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卖场曼哈顿店作为销售者对销售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冰箱质量状况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冰箱的王女士造成损失的,国美曼哈顿店作为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后王女士与售后人员协商,商家、卖场已对先前“残疾品”作更换。但更换的冰箱又出现“麻子脸”的现象,王女士认为是“翻新机”,如果真是“翻新机”,则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王女士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且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冰箱价款的3倍。针对二次更换机的事件,若双方协商不成,王女士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摘自:大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