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为巩义市第四小学教学楼门厅改造及教室刷漆工程,招标人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61号,招标人为巩义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第四小学;
2.2建设规模:18个教室刷漆,教学楼大厅玻璃门更换,教学楼大厅正面墙贴花岗岩墙砖,一楼大厅及走廊铺地板砖,铝合金窗户维修;
2.3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2谈判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3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
谈判人被授权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公司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或个人查询明细表,且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事故、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其他行政处罚等;
3.6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谈判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
3.7
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养老统筹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养老统筹证明原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必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理)、类似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2012年、2013年、2014年经有资质单位签署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谈判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谈判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5.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竞争性谈判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938501555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邮箱:longhua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