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巩义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装修项目采用公开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巩财招[2015]173号
二、招 标 人:巩义市公安局
三、招标代理: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期:6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资质要求:1、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八、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楼109室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财政局701室报名(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李先生 13700859698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女士 0371-6436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