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装修公司获悉,10月18日,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网站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规定】
郑州严查房企不正当经营
《通知》称,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14日下午,住建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些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并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部署。比如,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
【措施】
郑州严查房企不正当经营 多措施维持房地产市场秩序
“刚刚出街的印刷广告,因为带有违限词汇,不得不临时叫停。40万元的成本啊,就这么打水漂了。”郑州一房地产业内人士说。
一些开发商做的广告,开始全面自查自纠。据郑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称,郑州正加大力度进行日常检查,以维持郑州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期,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也向社会公布了部分违规违法的开发商名单,对部分房企进行行政处罚。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郑州市房管局同时要求开发商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加大了监管力度。
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工程进展情况,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2016年第三季度项目建设信息填报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监管平台。同时,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填写要求按时填报。对没有按时填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五)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八)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九)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