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装修网获悉,这两天,有市民反映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持确认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到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取不动产权证书时,仍被告知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而原件在申请人办理完房产转让业务后已被房管局收回存档。对此,专家表示,国土和房管两部门应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让老百姓享受到便利。
房管局收了房产证原件 领不动产权证又要原件
8月30日下午,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服务大厅内新贴出来的一则通告,引起了许多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关注。
他们看到的这份通告,内容有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的依据,主要涉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等出台的相关文件。大家更关注的,是郑州市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的“新”流程。
郑州装修网了解到,据郑州市房管部门公告,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的“新”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将房屋交易信息记载于楼盘表—向申请人发放确认单。
据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要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继续由房管部门承担。郑州房屋登记业务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后不再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存档,然后向申请人发放确认单。“这也是为了确保房屋交易的安全性”。
而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要求,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时需提供交易双方的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等)、申请业务的原因证明材料(如交易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
在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而房管局已将原件收回存档,这就出现了上述一幕。
专家建议无缝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
一边是房屋交易办理“新”流程,一边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要求,如何才能让房屋交易后不动产登记更顺畅,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副教授徐贵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流程再造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流程再造的关键就是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需要畅通,否则的话会适得其反。
郑州装修网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本身是为了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现实的表现是有一些环节不畅通,这需要国土和房管两部门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当下智慧政府的时代,解决应该是很容易的。相关部门应实现一站式办公,互联互享,让大家感受到人性政府带来的便利。
比如收到申请人的交易和登记材料后,两个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审核。房产管理部门对通过审核的,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前期工作继续对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办理。